据柬埔寨税务总局(GDT)统计,2024年前7个月,电子商务增值税 (VAT) 收入超4,360万美元,仅7月份的增值税收入超600万美元。自2022年4月起,柬埔寨开始对来自海外公司的电子商务交易征收10%的增值税,这些公司包括谷歌、Meta、亚马逊、阿里巴巴、微软、YouTube、TikTok、Netflix等。
今年前七个月VAT收入超4,360万美元
根据规定,若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5亿柬币(约6万2500美元),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约1万5千美元),都必须在“简化增值税登记”机制下向税务总局进行注册,进行月度税务申报。所有通过电子系统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交易,都须缴纳10%的增值税。
2023年,税务总局征收电子商务增值税达7,551万美元,平均每个月超620万美元。税务总局局长Kong Vibol 表示,电子商务交易的增值税是东南亚国家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他说:“从长远来看,这将进一步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
据悉,柬埔寨税务总局重点征收所得税、工资税、增值税和财产税等。2024年前7个月,税务总局的税收收入达17.1亿美元,占2024年目标的48%。
编译:Maggie
责任编辑:Dylan Sun
版权声明:本文版权归Khmer Times中文网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复制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侵权必究。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