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11个月,柬埔寨商务部在公共服务费、现金罚款和房产租赁费中的征收总额超过590亿瑞尔(约等于1,400万美元),相当于国家预算法的112.59% 。然而,在过去11个月里,商务部支出超过930亿瑞尔(约等于2,300万美元)用于服务、税收和关税等补贴。
前11个月柬商务部支出超2,300万美元用于服务及税收补贴
报告称,超540亿瑞尔收入来自资产和服务的销售和租赁费,另外少部分来自现金罚款、公共服务、财务收入等。
据悉,柬埔寨商务部在征收公共服务费、现金罚款和房产租赁费方面与柬埔寨税务总局及柬埔寨海关总署(GDCE)职能不同。税务局征收国内税,包括所得税、工资税、增值税和财产税,海关总署则重点征收进口税和出口税。
编译:柬弘信(原文译自Khmer Times)
责任编辑:潘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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