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英龙:当我们的身体出现疼痛时,疼痛本身并不是病源,疼痛往往是一种预警,是我们的免疫系统通过感觉神经提醒我们:我们身体的某个部位出了问题,某种潜伏的疾病已经开始侵蚀健康。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医生,往往也当然会先帮助病人止痛,但真正决定病痛是否解除的,从来不是止痛本身,而是能否查明病因、锁定病灶、对症施治,并最终把病根清除。否则,再有效的止痛,也不过是把痛苦暂时压了下去。疼痛减轻了,病根依然还在,这可能会给我们的身体酿成更加危险的健康局面。
对于柬政府来说,“止痛”和“治病”必须要同步进行
今天的柬埔寨,面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衍生的跨境犯罪问题,其实正处在这样一个必须作出是仅仅“止痛”还是从根源上“治病”的抉择时刻。
近些年来,电诈问题已经不再只是几起案件、几个团伙、几次抓捕行动那么简单。它所带来的不只是治安层面的混乱,更是国家形象的受损、社会秩序的侵蚀、法治信用的持续弱化以及国际社会对柬埔寨治理能力的质疑。对一个旨在希望吸引高质量投资、提升国际声誉、推进产业升级的国家来说,这样的“疼痛”,绝不是可以轻描淡写带过的小问题。
问题在于,面对这样的疼痛,柬政府究竟要做的是短期的“止痛”,还是真正清除病灶的“医者”?这不是一句修辞,而是一道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现实考题。
一、严打当然必要,但严打不等于可根除和治愈
我们必须得承认,面对电诈问题,重拳打击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诈骗窝点必须端掉,涉案人员必须抓捕,跨境犯罪链条必须震慑。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而言,面对已经成形的网络犯罪,都不能无动于衷,更不可姑息纵容。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严打只是治理的一部分,绝不能被误认为治理的全部。
如果每当舆论聚焦、外界施压和问题发酵时,就展开一轮集中清剿;等到风头一过,问题又在新的地方转移、换壳、再生、蔓延,那么这样的治理,充其量只是暂时压住了“疼痛”,却没有真正治好柬埔寨社会这一身“重疾”。
只抓作案者,不深挖组织者;只清窝点,不追利益链;只处理表层现象,不追问制度漏洞,这样的治理方式,就像一个医生只会给病人开止痛药,却从不安排检查确认病因、也不通过手术清除病灶。表面上,病人安静了,但实际上更高等级的危险正在体内继续扩散。
所以,问题从来不在于该不该打,而在于:打到哪里为止,查到什么程度为止,病根如何清除?
二、电诈反复滋生的问题不只在于犯罪本身,更在治理面
任何一种犯罪,只要能在一个国家持续多年存在,并逐渐形成组织化、链条化、跨境化、产业化的趋势,就已经不能简单归结为“坏人太多”。因为零散犯罪,可以归因于个体,而大规模、反复性、长期化的犯罪,一定意味着更深层的制度失灵和治理失守问题。
柬埔寨电诈问题最值得警惕的地方,不只是它曾经造成多少案件、多少恶果,而是它在某些地方、某些空间里,曾呈现出一种近乎“产业生态化”的特征。这本身就足以说明,这些现象级问题的背后,绝不只是诈骗团伙的胆大妄为,更说明某些制度环节存在漏洞,某些管理层面存在空白,某些执法原则存在摇摆,甚至某些利益链条长期寄生其上。
换句话说,电诈不是一块孤立的社会“坏肉”,而是国家治理系统出现病灶后长出来的“恶性组织”。
它为什么能存在?因为它需要场地、需要人员、需要交通、需要通信条件、需要资金通道、需要日常供给、需要外部掩护、需要某种程度上的“安全保障”。一个庞大的诈骗网络,绝不可能在真空里生长。它能够长期运转,本身就说明在犯罪分子之外,还存在监管失察、执法松动、责任悬空,甚至不排除保护伞和灰色利益链的长期庇护。
因此,真正应该追问的,不只是“还有多少犯罪分子没有抓获”,而是为什么这些诈骗活动能够在一些地方长期存在?为什么它们可以形成组织化、公司化、集群化的运作?
为什么每次打击之后,他们总能以新的形式再次冒头?为什么末端执行者经常落网,而组织者、受益者、保护者却未同步浮出水面接受惩罚?
这些问题不回答,所谓治理就始终停留在表层。
三、只打“表症”,不治“病根”,这个社会就会反复喊“疼”
一个社会对顽疾最危险的误判,就是把“症状”当成“病因”,把“表层现象”当成“问题本体”。
电诈当然可恶,团伙当然该打,但如果社会的全部愤怒都只投向最前端的诈骗实施者,而不去追问其背后的制度病灶和利益链条甚至是幕后的保护伞,那么最终能够看到的,只会是一轮又一轮看似声势浩大的清剿,而不是根本性的治理与改善。
柬埔寨电诈问题的病根,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首先,是制度性监管漏洞。一些园区、楼宇、出租物业、经营主体,看似纳入管理,实际上却可能处于“名义监管、实际失管”的灰色空间。监管机构对场地的真实用途、企业的真实经营状态、人员的异常聚集、通信的异常活动、资金的异常流动等缺乏有效穿透和联动监管,便给了电诈等黑灰产业寄生和扩张的空间。
其次,是执法原则的不稳定与不一致。真正有威慑力的治理从来不是一阵风式的整治,而是长期、统一、明确、可预期的法治推进。如果某些地方一遇高压就严打,风头一过又重新松动;如果面对不同层级、不同背景、不同区域时,执法标准出现差异,那么犯罪网络就会迅速学会规避风险、转移阵地和寻找缝隙。
再次,是地方治理责任没有被真正压实。电诈网络不可能凭空生长,它总是附着于地方管理的失守之上。如果某些地方反复成为问题高发区,而责任却始终是模糊的、抽象的、没人真正承担的,那么“失守”的局面本身就不会被真正扭转。治理失败没有代价,治理改进就不会形成真正的动力。
更深一层是保护伞与利益链等问题。任何一种长期存在的黑灰产业,都不会只依靠犯罪分子本身存活。它需要外围生态、需要便利条件、需要监管者闭上一只眼、更需要某些人利益共享从而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没有场地的默许、信息的遮掩、资源的输送、关系的庇护,这样的网络不可能轻易做大。若不真正触碰到这一层,治理再猛烈也只会变成只割草、不挖根的隔靴搔痒。
最后,我们还必须要看到,电诈问题已经远远不只是治安问题,它更是国家信用问题、营商环境问题还有国际形象问题。当外界提到一个国家时,如果首先想到的不是制造业、旅游业、港口优势和开放前景,而是诈骗园区、网络犯罪、人身控制、灰色利益链和割腰子,那么这个国家的声誉成本将非常高昂,而且极难在短期内彻底修复。
所以,最值得警惕的不只是电诈本身,而是一个国家如果长期只能处理其表层现象,却无法展现出切除病根的能力,那么社会和国际社会都会不断追问:这个国家究竟是在真正为存在问题的自身社会治病还是只会在给社会这个大患者“喂止痛药”?
四、清除电诈,柬政府必须从“常规打击”走向“社会治理”
清除电诈,绝不能只是几次专项行动、几轮高压清剿和几份战报通告,更不可仅仅停留在表态和发言上,而必须成为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修复工程。
所谓“打击逻辑”,重点是抓人、清场、表态、震慑;所谓“治理逻辑”,重点则是补制度、立原则、断链条、追责任、清利益、建长效。前者当然必要,但决定柬埔寨能否真正摆脱这场“顽疾”的,恰恰是后者。
如果柬政府要做“治病者”,而不是“止痛者”,至少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完成转向:
第一,把电诈问题上升为国家治理系统工程。电诈问题不能再被理解为某一个部门的专项任务,更不能只是警方的“独角戏”。它涉及警方、司法、移民、金融监管、通信监管、地方行政、劳工管理、企业注册、物业管理、边境管理等多个系统。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断裂,整个治理效果都会被削弱。
因此,必须建立真正意义上的高层统筹与跨部门联动机制,让信息共享常态化、让责任链条清晰化、让地方与中央在同一套标准下行动,而不是一边严打一边漏网,一边表态一边失控。
第二,从“抓底层”升级为“打链条”。真正能让犯罪网络伤筋动骨的,从来不是抓了多少末端操作员、遣返了多少电诈分子,而是是否打掉了其完整的犯罪实施链条。真正应该做的,是抓组织者、操盘者、受益者;要追资金、追资产、追网络通道;要查幕后控制人、虚假壳体、代理网络甚至是保护伞,要让那些真正从电诈生态中长期获利的人承担法律后果。
只抓前台,不碰后台、只抓执行者,不碰受益者、只抓操作层、不查控制层,这样的治理永远都是作秀。
第三,对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载体实施源头治理。一些园区、楼宇、公寓、酒店、写字楼之所以会成为灰产温床,恰恰说明传统监管没有真正穿透到其真实经营状态。治理必须前置,而不能总在案发之后被动反应。
未来的管理,应更加强调日常风险识别与异常预警机制。谁在租、谁在用、谁在经营、是否存在异常聚集、是否存在异常用电、异常通信、异常出入境、异常金融流水,这些都不应等到案件爆发后才被发现,而应在平时管理中就被纳入研判和预警。
清除电诈的起点不是在抓获现场,而是发现它原本就不该存在的那一刻。
第四,让执法回归法治原则,而不是停留在“运动”式的整治。真正强有力的治理,不在于某一次行动有多轰动,而在于所有人都清楚:这个国家的法律是长期有效的、红线是持续存在的、违法成本是确定的、不会因为时间、地点、身份、背景不同而忽紧忽松。
一旦执法标准摇摆不定,犯罪分子就会在摇摆中寻找空间;一旦法律不能覆盖到所有层级,社会就会在差别中丧失信心;一旦专项行动代替常态法治,短期声势再大,也难以形成长期的秩序的稳定。
第五,把反电诈与反腐败、清保护伞同步推进。这是最难的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任何一个真正要“治病”的政府,都必须承认:很多顽疾之所以多年不愈,并不是因为找不到病灶,而是因为病灶背后牵动核心层利益。只有当一个政府敢于处理那些隐藏在制度背后、岗位背后、关系网络背后的纵容者、包庇者和失职者,社会才会相信这场治理不是作秀、不是表演,而是动真格的修复。
清除电诈,不只是清除诈骗团伙,更要清除让诈骗得以生长的庇护环境。不处理保护伞,电诈就还会回来;不切断利益链,灰产就还会变形复活;不让失职者承担责任,制度漏洞就还会继续流血。
第六,把清除电诈视为国家信用修复工程。打击电诈的最终目标,不只是减少案件数字,更是一项修复整个国家信用的系统工程。要让柬埔寨成为一个值得投资、值得合作、能够吸引移民、国际游客和旅居人士青睐的国家,就必须让外界看到:它不仅有发展潜力,也有治理能力;不仅会招商引资,也能守住法治秩序;不仅会在问题爆发时表态,更能在问题出现后建立长效的机制。
今天的柬埔寨,正处在争取更高质量投资、更广泛区域合作、更稳健产业升级和更多国际游客认同的关键阶段。在这样的节点上,电诈处理绝不是一个可以边缘化的小议题。它直接关系到外部世界如何看待柬埔寨、关系到企业如何评估风险、关系到这个国家的未来是以何种面貌面对这个世界。
五、一个政府的水平,最终体现在它是否敢于“治病”
治国理政,某种程度上与行医治病并无二致。
平庸的医生,只会止痛;
合格的医生,会查病灶;
高水平的医生,不仅能抑制病痛、清除病灶,还能帮助病人恢复免疫系统,避免旧病再发。
同样,面对电诈这个柬埔寨社会扛了多年的顽疾,一个政府的真正水平也绝不可仅仅体现在发布了多少次战报、开展了多少轮清剿、抓获和遣返了多少末端人员,而体现在它是否真正触及制度深处的问题,是否敢于清理保护伞,是否有决心修复监管体系,是否能让法治重新回到一致、稳定和可预期的轨道上来。
所以,清除电诈从来不应只是一场治安整治,而是一场对国家治理能力的公开大考,甚至是一次对柬埔寨存在多年的顽疾的一台重大而彻底的手术。
今天摆在柬政府面前的,也不只是一个犯罪问题,而是一道清晰的治理选择题:究竟是继续做一个缓解表面疼痛的“止痛者”,还是下决心做一个敢于切除病灶、重建秩序、修复信用的“治病者”?
真正决定柬埔寨未来治理能力、国家声誉、国际投资者和全球游客信任的,也正是这个答案。
文:孙英龙
责任编辑:二哈
作者为旅居柬埔寨的华侨、柬埔寨经济与财经部产业顾问、柬埔寨产业与经济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现为柬埔寨产经媒体Khmer Times中文网出版人/总编辑、Cambodia Financial Times 出版人/总编辑,普恩特商业(新加坡)董事、执行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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